福建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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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4-09-12      作者:经济与管理学院     信息员:张开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农林大教〔2021〕12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开晃、戴永务

    副组长:李健英、管曦

    成员:王文烂、谢帮生、郑义、赖启福、洪燕真、郑海荣

    联络员:程霄、许惠、王思淇、赵伟豪

    二、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德育测评分数(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专业素养倾向。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无补考,其中外语成绩良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托福、GRE等可参照认定),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应当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四)学习成绩优良,以大学第一至三学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为依据,须达到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按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排名顺序推荐。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简称“学术特长生”),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专业素养,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智育测评分数排名的限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视为“学术特长生”,可参加“学术特长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三、推免名额说明

 (一)本院推免名额构成如下:正选27个名额,备选4个名额。

 (二)推免名额的确定原则:

    1、按照大学第一至三学年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推免生。

    2、基于学院专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推动学院专业高质量发展,正选名额分配如下:农林经济管理专业4人;金融学专业 5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3人;工商管理专业3人;会计学专业5人;旅游管理专业 2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3 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2人。如果某一个专业符合正选名额条件的推免生放弃推免资格,则该专业依次递补。

如果获得学校另行下拨指标或其他情况,需要确定备选名额。备选名额的确定则从四个省一流专业会计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中遴选产生。遴选原则为各省一流专业中符合推免条件但没有获得相应推免名额的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排名最高的学生,按照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的高低对四位学生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依次产生备选一、备选二、备选三和备选四。

    3、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原则上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时仍出现同分的情况下,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将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以此类推。如果按照上述办法无法排出先后顺序的情况下,按照全国大学英语考试等级和分数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优先考虑全国大学英语考试等级,即六级优先于四级,其次考虑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即分高者优先。

    (三)学术特长生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3名)中的学生;获得银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中获得特等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获得一等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第1名)中的学生。

    3.“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获得银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第1名)中的学生。

“学术特长生”推免工作,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并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且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四、推荐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13日12时前,学生本人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三)综合考核: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按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排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通过,确定初选名单。

    五、时间安排及说明

(一)学院完成拟推荐免试生的资格审核及遴选工作,在本学院网站开始公示3天,上报教务处拟推荐免试生材料;

(二)所有拟推免生正式取得推免资格后,应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上传成绩单等,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三)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不进行本科就业推荐。

(四)符合推免条件但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提交《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声明》(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2日